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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災害防救辦公室召開104年度第一次定期會議

大成報/ 2015.01.15 00:00
【大成報記者黃富釧/新竹報導】新竹市災害防救辦公室(以下簡稱災防辦)於1月14日下午2時於消防局3樓會議室(災防辦公室)由災防辦主任李宏生副市長主持召開104年度第一次定期會議,會議針對本市天然氣、石油、自來水及電力洩漏處理標準作業程序擬定列管事項進行辦理情形討論,並由交通處及城市行銷處分別針對空難災害減災及應變機制與災時往來遊客疏散整備情形與災害應變機制與災時新聞發佈具體做法說明做專題簡報分享。

提案討論部分,依據災害防救法相關規定,每2年應定期檢討修正,考量修正流程預計須5個月以上作業時間,為讓本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更切合竹市防災工作推動需求,請各相關單位預先做檢視;另本市消防區巷弄計343條,相關管理單位涉及消防局、交通處、警察局及工務處等單位,為加強窄巷公安管理,提升防災能量,請各單位依權責辦理所屬作業並加強彼此橫向溝通聯繫;另臨時動議決議,為同步整合竹市緊急救護無線電通訊系統,請消防局及衛生局依需求(衛生局須一併考量各責任醫院需求)編列預算,由消防局統一採購數位式無線電系統。

災防辦主任李副市長於會議裁示,為即時提供重大災時最新訊息予民眾,讓民眾能同步了解與汲取所需資料,請災防辦秘書單位消防局與城市行銷處(公關與新聞科)及衛生局共同研訂竹市相關災時新聞發佈作業規定,並提下次定期會議核備(預計於3月18日召開),而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修訂部分請各單位檢視意見於3月13日前提供消防局彙辦後續作業;另並請消防局於1月21日前針對竹市343條消防區巷道再次清查彙冊,有須改善部分提供各相關單位處理,各單位執行情形並提報秘書單位消防局於下次定期會議提出討論。

李副市長除肯定災防辦在竹市防災工作的成效外,並表示災害防救工作須各單位互相協助及推動,方能更彰顯成效,也請各單位平時能多保持繫聯與暢通彼此溝通管道,以強化本市防災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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