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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立明雙重標準!國民黨:何不要求小英交代補貼款去向?

NOWnews/ 2015.01.14 00:00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針對兩次總統大選馬英九總統競選補貼款爭議,國民黨認為,姚立明等名嘴持續於政論節目中無端質疑,根本是雙重標準!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陳以信今(14)天出示相關單據再度嚴正澄清與駁斥,希望能夠停止以訛傳訛。他批評名嘴有雙重標準,質疑為何不敢要求民進黨與其主席蔡英文,也對外公開總統競選補貼款去向?

陳以信指出,姚立明於節目中辯稱,《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41條第1項是指補助該給總統候選人,陳以信斥姚說法嚴重錯解法律。他指出,該處條文明定:「各組候選人得票數達到當選票數三分之一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目的是規範中選會給予補貼的責任與要件。至於補貼對象為何?則清楚規範在同條第2項中:「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

陳以信反問,若真如姚所說補貼該給總統候選人,為何法律不乾脆寫明由候選人領取即可,竟然還要大費周章寫明非得政黨才能領取?甚至如果候選人是由兩個政黨共同推薦,還一定要兩個政黨共同領取才行?

陳以信指出,如果總統競選補貼應該屬於總統候選人個人,法律就會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第3項所清楚寫明,直接由候選人領取。他強調,兩處法律條文明顯規定不同,姚立明身為法學博士、教授竟然完全看不出來?顯然背後另有居心。

至於陳立宏指國民黨領取補貼款後「根本沒有入帳」,陳以信痛批為胡扯一通。他指出,國民黨每年度黨務經費收支都有嚴謹程序與帳目,財務報告都依法經由會計師簽證,經中常會核定後向內政部提交決算書。

他批評,陳立宏不解法律相關規定,才會錯把總統補貼款當作政治獻金。他強調,兩者完全不同,競選補貼款不是政治獻金,當然與國民黨向監察院申報的政治獻金帳目沒有關係。更何況兩筆補貼款都由國民黨直接領取,根本不屬馬總統所有,陳立宏是要叫馬總統怎麼捐呢?這項質疑根本令人啼笑皆非!

姚立明還公開質疑國民黨「選舉的錢不用交代,合理嗎?」陳以信則反批,不管是補貼款與政治獻金帳目,國民黨早已清楚交代,反倒是民進黨與其主席蔡英文有沒有公開交代呢?既然姚敢嗆國民黨不交代不合理,為何不去質疑蔡主席總統選後補貼款近2億元那裡去了呢?完全不在帳目上!民進黨應該提出解釋。

他痛斥,姚立明如果不是雙重標準,他可不可以捫心自問一下,他所擔任董事的小英基金會,背後的錢哪裡來的呢?難道他不該也要求民進黨與蔡主席,如同他要求國民黨與馬總統一樣,公開補貼款帳目對外界清楚交代嗎?請用相同的標準檢驗民進黨。

陳以信強調,反而是民進黨在上述的收入決算中,只分別列出2008年1億8050萬5300元,及2012年2億2782萬1200元的不分區立委政黨票補貼款,卻沒列入總統選舉補貼款的收入。他質疑,民進黨同樣收到中選會公文,同樣以收據進行領款,為何沒有將收入列在決算書中,他希望名嘴能以同樣的標準檢驗民進黨。

陳以信指出,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1條第2項,「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馬總統二次總統選舉之補貼款,皆由國民黨領取。他拿出收據顯示,2008年總統選舉補貼款為2億2977萬420元,2012年則是2億673萬4170元,都由國民黨出面領取,並非如名嘴所言由馬總統領取。

陳以信表示,國民黨不但有當時領款的收據,同時在每年度提交內政部的政黨財產申報中,也明列政黨補貼款收入。他拿出2008年及2012年的政黨財產申報證明,國民黨在2008年政黨收入決算中的政黨補貼款收入,包括總統選舉及不分區立委政黨票的補貼,共計4億8031萬470元,2012年則是4億9989萬8120元,相關收入均清楚呈報。他說,這些資訊都在內政部網頁公開,任何人皆可下載完整資料,希望名嘴不要無視這些證據,一再不實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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