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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2月2日法庭見!

美麗島電子報/周玉蔻 2015.01.13 00:00
馬英九總統控告我的刑事自訴案,2月2日召開準備庭。我將準時出庭,並且決定不委請律師,自行寫訴狀,現身法庭,與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出身的總統馬英九,打一場言論自由的聖戰。

我也鄭重呼籲控告我「涉嫌加重誹謗罪刑事自訴案」的自訴人馬英九總統,能夠親自應戰,與我同時在法官面前,辯論我在比對、採訪、搜集各種相關資料;訪談不同消息來源之後,「確信」馬英九在知情狀況下,由他管理金錢的親信級帳房,透過中間牽線人,馬英九世交好友,頂新集團魏家高幹伙伴胡定吾收取頂新政治獻金法規範外獻金捐贈2億元。

再度呼籲,法學專長;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又當過法務部長的馬英九總統,請自訴代理人律師不必為你辯護,親自勇敢挺身與毫無法學背景,但擁有長期求真、求實;追求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與評論自由的獨立媒體工作者我本人,在法院上一對一、面對面,接受法官、人民、及歷史的檢驗。

我的報導最直接的依據,除了不只一方的消息來源,還包括馬英九總統和他的團隊,2008年總統選舉期間,就收受了企業界非政治獻金法規定下之政治獻金的諸多情資。對於一位媒體工作者而言,這些確信為真的資訊,深受大法官會議第509號解釋文的評論自由保障。

馬英九總統權大勢大,又嫻熟各項法庭訴訟技巧和門路,想必不會怯懦於和一名沒有任何黨派、媒體大財團背景,只有人生歲月與實績表現的「資深」媒體人,平民老百姓、專業新聞工作者周玉蔻,一起在司法皇后的桂冠下,找出真理、至善和正義。

新聞界不少人說,媒體人被遭評論的政治人物或政黨控告的每一樁司法官司,是「勳章」。我認為,馬英九總統對我提岀刑事自訴案,核心意義超越「勳章」的意涵。

馬英九總統經常掛在口中的,「清廉是我的生命」;相對於國家、人民、社會及世代子孫,比個人更重要的「言論自由」,是民主國度,台灣中華民國命脈之延續,血流砥柱、失散即亡;遠遠高於一個個人,即使貴為總統高位者的「清廉」自許的自我認知。

因為,總統有任期;言論自由沒有任期。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是至高無上的信仰,是馬英九總統哈佛大學教授學者們共識的民主宗教。

何況,近2年來,馬英九親信重臣紛紛墮入貪瀆案件與爭議質疑之中。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

美國總統不會控告媒體人,尤其是獨立新聞工作者。

透過馬英九總統的刑事自訴案,中華民國總統大位權力無限、無節制的泛濫情況,也可以獲得檢視;更別講馬英九總統與他的核心要員以掌控中央通訊社、公視、央視、華視等公廣集團人事任命,用政治力介入媒體報導的種種事實。

我畢業於政治大學新聞系,曾考上政大新聞研究所,就讀一周後休學,進入媒體實務工作。初始擔任中國廣播公司基層記者,那是1975年6月。之後,媒體專業未曾停息。中間,我赴美國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攻讀公共行政研究所,獲得碩士學位;2010年我赴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唸書,12年取得EMBA學位。我出版過9本書籍,以人物為題材。第一本叫「蔣經國與章亞若」;最新一本「雙英解密」。

我曾參與天下雜誌創刊,是天下雜誌創刊號封面故事撰稿人;我曾任聯合報記者、採訪主任;聯合晚報採訪主任,香港聯合報新聞中心副主任。

我也是飛碟電台開播當天,第一個發聲的節目主持人。我主持過的廣播節目,「飛碟早餐」、「東森早餐」,和目前正在主持的「蔻蔻早餐」,創下許多獨家專訪記錄。

我在聯合報任外交記者時,獨家訪問國際媒體追蹤的菲律賓新任總統柯拉蓉女士,獲得聯合報系創辦人王惕吾先生頒發一萬美元,新台幣四十萬元奬金。

我訪問過、新聞接觸過的政要,包括中華民國歷任總統與中國大陸的江澤民、楊尚昆等人。印象最深刻的,是鄧小平與李光耀。

新聞工作是我的最愛;我的真善美人生夢極致的追尋;我的宗教。

馬英九總統控告我的刑事自訴案,2015年2月2日首開準備庭,我將不委任律師,以一己之力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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