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保險經紀人佣金揭露須再議

中央社/
11 年前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2日電)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案,未來保險經紀人應該為保戶提供書面分析、佣金成數及相關成數。金管會回應,保經應主動提供書面分析的建議,但還有一些意見需與立委討論。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周三(14日)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提「銀行法修正草案」、「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修正草案」、「金融消保法修正草案」、「保險法修正草案」並審查委員提案。

其中,賴士葆提出保險法修正案,保險經紀人實際上要提供消費者諮詢、風險評估與後續服務,因此保經與被保險人洽訂契約、提供相關服務,應主動提供書面報告,並揭露各項商品佣金成數、其他相關利益資訊。

金管會官員表示,目前投資型保單有揭露附加費用率,但觀察其他國家商品其實沒有揭露佣金。

外界關心,如果保經要揭露佣金成數,保代、業務員是否也要公布?官員表示,保險經紀人主要是為服務消費者,提供消費者資訊,理論上是可以揭露佣金成數。

官員說,不一樣的商品,佣金成數就會不同,像是躉繳型商品的比重是3%到5%左右;傷害險保費比較低,佣金的比重就會顯得比較高。

官員說,贊同保經應主動提供書面分析的建議,但是部分細節、意見還要與立委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