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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上前女友「當她是飯飯之交」

自由時報/ 2015.01.12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吳張鴻/新北報導〕新北市施姓男子,約出就讀高中的前女友,一碰面就帶進公廁強行上演四腳獸戲碼;前女友提告性侵,施竟稱「只想跟她當『飯飯之交』(Freind with benefi,炮友之意)而已!」訊後被依強制性交罪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施男前年12月透過網路認識倫倫(化名),2人在遊戲平台上打得火熱,去年5月2人首次見面,施不斷獻殷勤,倫倫意亂情迷,答應與他在一起。

去年11月,倫倫以「快要學測了,要好好念書」為由,向施提出分手。

1個月後,施登入網路遊戲,想起當初與倫倫透過網路遊戲認識,遂再撥電話找她約會,電話中說「只是單純的談心」,倫倫因而答應赴約,施見倫倫準時出現,認為分手這件事已不再,強拉她進廁所性侵。

倫倫隔天到校,心情低落,好友見狀細問,得知倫倫被前男友欺負,放學後,陪同前往警局報案。警方通知施到案,施說,分手後倫倫一直避不見面,既然當不成朋友,就當炮友,他只想跟她當「飯飯之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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