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局今天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分別在南、北區舉辦兩場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宣導說明會,上午於中壢國中辦理南區說明會,下午在桃園啟智學校辦理北區說明會。
教育局說,這次宣導說明會主要是為了向家長說明,10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依照103學年度的辦理模式,以最小變動為原則。
103學年度簡章分為3種類型,分別為安置特殊教育學校、智能障礙類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非智能障礙類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民國104年則將簡章修訂為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等3類,並將簡章聯合為一冊,以利查閱。
這次說明會除提醒家長與學生討論提出報名時,務必詳閱簡章內容後再行決定外,也會說明10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與103學年度相異處,以及應注意事項與報名所需繳交資料,降低家長的擔憂及疑慮。
身心障礙學生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後,得再參加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升學管道,並保留適性輔導安置名額;若其他管道皆無錄取或放棄時,仍可回歸適性輔導安置結果,期讓身心障礙學生能有更多元入學的選擇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