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團為儘速追債,由聯貸主辦行兆豐商銀,向法院聲請十億元假扣押裁定、七十億元本票裁定與拍賣抵押物裁定。但假扣押裁定部分,台北地院認為銀行團手中握有頂率至少卅億資產,卻只追討十億元,並無假扣押必要,八日駁回假扣押聲請。
至於七十億元本票裁定,則因銀行團聲請時考量金額龐大,只交出本票影本,遭法院要求補件;日前銀行團已委託律師,親自繳交本票正本,完成聲請程序。
台北地院昨證實,事務官審核後,認定本票符合票據法規定,予以裁准;兆豐銀繳交千分之八的執行費共計五千六百萬元後,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查封拍賣頂率資產,討回七十億元。
台北地院表示,兆豐銀委任律師昨下午已領取裁定書,法院也以郵寄方式,將裁定書寄至頂率公司。頂率若不服,可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提出抗告;若頂率主張本票屬偽造、變造,則可在廿天內訴請確認債權不存在,並聲請暫停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