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2線竹圍路廊是淡水、北海岸進出台北市的連絡幹道,每逢例假常塞得水洩不通,新北市政府擬開發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簡稱淡北道路),該案於民國100年間有條件通過環評;但環保團體認為,開發位置鄰近淡水河紅樹林保留區,應進入二階環評,提出訴願要求撤銷環評結論。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02年9月4日判決撤銷,經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去年12月25日認為「審查結論出於錯誤事實認定或不完全資訊」、「與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9條進入二階環評要件相符」,駁回上訴。
環保署指出,尊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目前正在詢問新北市政府是否要繼續開發或願意主動進入二階環評,待新北市政府回覆後才會決定是否將相關資訊與判決內容提到環評審查委員會討論。
此外,環保署也指出,因淡北道路案同時牽涉到內政部、文化部及農委會相關環境、生態、文化保護計畫,未來若新北市政府要繼續開發,須補充相關計畫資料,調整淡北道路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