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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地無銀三百兩 竊車還簽名

中央社/ 2015.01.08 00:00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8日電)「豈有這等笨賊?」嘉義市1名慣竊行竊腳踏車後,竟在腳踏車後擋泥板上簽名、還標示「勿偷」,被警方查獲移送法辦。

嘉義市警方今天表示,警方是在夜間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嘉義市東區民權路與興中街口的中央廣場附近,發現1名騎腳踏車的男子見到巡邏車後,立即掉頭離去。

巡邏的員警察覺有異,立即趨前攔查,發現這名32歲的王姓男子是前科累累的慣竊,他騎乘的腳踏車後擋泥板還簽有自己的姓名,並寫上「勿偷」兩個大字。

警方於是利用自行車標碼建檔系統查證,發現這輛腳踏車是失竊的車輛,王某才坦承這輛贓車是幾天前在嘉義市東區民權路與和平路附近「借」來代步用的。

王男向警方表示,他擔心自己偷竊的腳踏車又被別人偷走,才會在後擋泥板寫上自己的姓名及「勿偷」等字眼。警方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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