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6日指出,行政院於2014年12月23日核定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台東縣蘭嶼及綠島鄉、屏東縣琉球鄉等離島的「第四期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自今年起為期4年,總經費達新台幣491億元,持續推動離島發展。
2003年至2014年起,各離島縣市已實施3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協助離島地區基礎建設,例如金門推動的「獅山砲陣地轉化為榴砲主題園區計畫」、澎湖縣推動「觀音亭國際濱海公園開發整體計畫」等。
國發會指出,第四期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將以軟體建設為主,包括保存文化古蹟、發展低碳觀光等。國發會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科長林鐘榮說:『(原音)我們現在比較強調的是軟體方面的,比如文化聚落的保存、生態觀光、低碳才是我們未來要發展的目標,所以你可以看到未來所擬的推動方向,幾乎都在生態保育及永續觀光,而不是在我們要多少硬體建設、我們要蓋多少的橋,這已經不是我們未來離島要發展的重點了。』
國發會期盼能持續結合中央部會資源、引入民間力量及善用離島區位優勢,落實離島永續發展,使各離島在未來4年成為閃亮發光的台灣珍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