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益變被告 律師質疑不當取供
檢辯雙方持續對楊振益偵訊筆錄的法律效力激烈攻防,庭訊結束,審判長宣佈一月廿日首開審理庭。
昨天庭訊中,三名被告都不認罪,其辯護律師還一致質疑檢察官在十月十一日對剛從越南返台的楊振益偵訊有「不正」之手段,但檢方強調,所有偵訊程序均合法。庭中勘驗該偵訊光碟,當天楊振益從最初的證人,下午轉為被告,晚間則供出他為了配合頂新,以新台幣三千元買通越南第三公證公司作不實的油品檢驗報告。由於其間的轉折至為關鍵,被告律師質疑檢方不當取供,因此有昨天的勘驗偵訊光碟的準備庭。
辯方律師認為,檢方一開始就把楊振益當作被告訊問,也沒讓楊振益行使緘默權,違反刑事訴訟法的原則,因此楊振益的筆錄無法律效力。
但蒞庭的檢察官表示,檢方並無「不正」的訊問,因為偵訊楊振益時,北、中、南正同步搜索頂新,不斷有新證據進來,檢察官從頭到尾,語氣平和,並無脅迫、威嚇,楊振益是因檢方提出新質疑後,才說出迥異於前的供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