獼猴危害作物 陳保基:人道方式合法處理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11 年前
獼猴危害農作物,農委會准許獵捕,引發爭議。農委會主委陳保基今天(5日)在立法院表示,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定,當農民作物受到危害,使農民財產有不可回復損失時,可用人道方式緊急處理;他並強調,這是法律規範下的正當作為,不是國際笑話。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5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獼猴問題為時已久,農委會在去年底舉辦論壇討論後,確認獼猴危害農作物,必須依法規範。

陳保基指出,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定,當農民的作物受到野生動物危害,屬於緊急危難情況,若農民財產有不可回復損失時,可用「最少數量、最短時間、最小痛苦」的方式讓動物死亡。

陳保基強調,人道方式處理兼顧農民的權益和獼猴的生態,是法律規範下的正當作為。他說:『(原音)緊急情況指的是野生動物的危害是當下存在的一種緊急為難;第二,如果不予以處理,農民財產將有不可回復損失;第三,處理時採取最少數量;第四,方式以最短時間、最小痛苦讓動物死亡。這個法令的規定是兼顧保育,也讓農民在緊急情況下、農作物受損的時候,以一種人道的方式防治獼猴危害。』

陳保基也澄清農委會從未使用「獵殺」的字眼,而是在農民財產有不可回復損失時,以人道方式「處理」;不過,陳保基並未明確指出何種方式才是人道,只表示他相信農民都有同理心,只要農民認為符合最短時間、最少痛苦的方式就是人道方式。他並強調這是法律賦予農民的權利,他相信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