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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公式納合理利潤 每戶恐年增逾238元

自由時報/ 2015.01.0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完成電價公式初審,朝野多同意公式過關,但最大爭議點合理利潤率、半年或每季調整等,未有具體結論,全數交由黨團協商,最快下週開啟協商。目前合理利潤率提議從三.五%到六%都有,若不計燃料等其他因素,公式通過後每戶每年將增加電價二三八至三九六元。

經濟部長鄧振中表示,電價公式力拚本會期過關,今年四月啟動,將爭取時間與立委溝通。據悉,電價公式最快將於下週啟動黨團協商。

立法院上週召開電價公式公聽會,包括成大法律系教授許忠信、北大經濟系教授王塗發均表示,公式中合理利潤率過高,應全數刪除。目前合理利潤率版本眾多,台電表示,若要以十年分攤虧損,利潤率需達六%;鄧振中昨表示,應為三.五%至五.五%;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則提議應為三%至六%。

以台電「有效使用中之固定資產重置現值」一兆一三九五億元計算,若合理利潤率六%,台電每年可增加收入二○九億元;若合理利潤率三.五%至五.五%,可增加一二二億至一九二億元。

台電全年售電約二千億度,若不計燃料漲跌等其他因素,合理利潤率三.五%至六%,相當於每度漲價○.○六到○.一元;以家庭用電每月三三○度計算,平均每戶每年電價約漲二三八到三九六元。

經委會昨共提出廿二案,通過刪除公式內重建成本及將所得稅改列到「稅捐及規費」項目等。朝野立委並一致同意,未來決定電價與合理利潤率的電價費率審議會委員,政府部門及所屬成員不得超過三分之一,且近三年內有與台電公司委辦、委託研究關係者,也不得為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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