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檢察官說,追查涉案人周邊看不到有他人涉案跡證,謝源信咬定一人犯案,無具體線索證明幕後有藏鏡人,全案已簽結。
起訴書指出,主嫌謝源信(39歲)於103年7月向表哥黃明傑借身分證及護照,申請遺失補發而偽造完成,8月15日到屏東找五德殿宮主陳冠聖,表明給50萬代價(未付款),請他找2人協助擄人涉贖,陳找到林志維、鄭靖達,2人與謝當面談妥事成各15萬報酬。
8月18日,謝開休旅車在桃園機場接老闆,林、鄭衝進後座壓制並對施上手銬及腳鐐、套頭,搶走施LV包,開往台中換賓士車,再載肉票到彰化某汽車旅館,以施老闆手機撥打給施的會計,開口勒贖5000萬。謝嫌勒贖後載肉票到台南白河山區,持刀朝施猛刺24刀死亡棄屍。
8月18日謝臨櫃要求轉帳及提領大筆美金現款,行員要求查驗身分,謝以為東窗事發而逃逸,9月4日在泰北邊境被泰國警方逮捕,押解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