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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制 電腦伴唱機音樂授權 找單一窗口就OK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2014.12.29 00:00
在營業場所利用電腦伴唱機進行音樂著作的公開演出,自2015年起,店家可直接向單一窗口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洽商授權並支付共同使用報酬率每年每台9,000元,即可一次取得3家集管團體的完整授權,合法利用著作,不必像以往需個別取得授權。

經濟部今(29)日表示,提供音樂給客人唱歌,是利用到著作財產權人的公開演出權,目前管理音樂著作的3個團體,包括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MCAT)、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協會(TMCS)。

提供電腦伴唱機供人唱歌在台灣非常普遍,但因伴唱機內所灌錄之歌曲眾多,通常都會包括這3家集管團體所管理的著作,但一般商、店家不知如何合法取得授權,有認為已跟一家集管團體簽約授權即可全部合法之誤解,致產生極大之困擾。此外,也常發生付了1家,還有第2家、第3家來主張權利的情形。

為解決此一問題,經濟部表示,智慧局與3家集管團體多次協調,依法於今年11月21日指定由MUST擔任單一窗口,解決多年來收費多頭馬車的問題。

經濟部說,「共同使用報酬率」、「單一窗口」機制正式實施後,利用人可透過共同使用報酬率同時取得3家集管團體之授權,不但可取得較為完整之授權,以避免未來不必要之法律糾紛外,相較於個別取得授權之方式,亦可享有授權價格上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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