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曜科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0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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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事實發生日:103/12/262.原公告申報日期:103/12/01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103/12/01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10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包括發行期間、認股權人資格條件等相關內容。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1)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訂10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八條第一項。(2)修訂前條文:第八條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 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 股份發生變動時(包括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 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 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 行股數)/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一)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特別股及債券換股權利 證書之股數,且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 (二)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額為零。 (三)與他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額為 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 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3)修訂後條文:第八條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 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 股份發生變動時(包括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 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 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 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一)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特別股及債券換股權利 證書之股數,且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 (二)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額為零。 (三)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 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 (四)與他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額為 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 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