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食品加工強制檢驗年底上路 未依規定最高罰300萬

NOWnews/
11 年前
記者黃憬真/綜合報導

食安問題令民眾們擔憂,為了周延國內食品衛生安全把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將對5大食品加工產業強制檢驗,今(2014)年年底開始上路,若未依規定執行強制性檢驗,依食安法最高可罰300萬元。

食藥署指出,從今年12月31日起,「水產食品工廠」、「肉類加工食品工廠」、「乳品加工食品工廠」、「食品添加物之製造及輸入業者」、「特殊營養食品業者(取得查驗登記者)」,必須對公告規定應檢驗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依政府公告或國際間認可的檢驗方法,自行檢驗或委託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如未依規定執行強制性檢驗,依食安法最高可罰300萬元。

這項規定影響的食品項目範圍很廣大,如罐頭、火鍋類食品、重組肉、乳製品等。其實,為了把關食品安全,食藥署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納入「業者自律、機構驗證、政府稽查」的食品安全三級品管概念,於是食藥署呼籲相關業者要提早規劃並實施,以免受罰。

其實,衛福部在8月21日發布「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公告,10月24日發布「食用油脂製造業者應辦理檢驗之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公告,對於6大業別實施強制性檢驗,除了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的食用油脂製造工廠自10月31日起實施外,其餘5大業別自12月3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