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12/242.公司名稱: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12月24日)董事會通過之重要議案如下:一、通過本次資本預算執行案新台幣9,340百萬元以供產能建置需求。二、通過本公司對聯相光電(股)公司背書保證案。三、通過本公司參與聯穎光電(股)公司之現金增資案。四、通過本公司處分廠房及機器設備予聯穎光電(股)公司。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