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國家債務高 財長盼健全方案上場

中央社/ 2014.12.24 00:00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4日電)立法院財委會今天針對財政健全方案兩稅合一制修正舉行公聽會。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國家舉債離40.6%上限只剩2個百分點,快沒錢應付天災,財政健全方案實在沒有延緩和過渡空間。

張盛和上午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出席「所得稅法第66條之6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會中,學者們大都贊成財政部版本,也就是維持股東可扣抵稅額減半,並從明年元旦起實施;但企業界的會計師或律師代表認為應該有過渡期,讓企業的未分配盈餘快些分配。

張盛和指出,中央政府編列103年度預算時發現,國家負債比率已達38.6%,距離40.6%只剩2個百分點,金額不到3000億元,光是1年赤字就會吃掉這2個百分點,萬一來年再發生類似莫拉克颱風的天災時根本沒錢支應,為了國家財政健全,這個方案和兩稅合一制度不能有過渡期,否則國家財政 1年就會破表。

他說,台灣從87年度起實施兩稅合一制,十餘年來統計,51.7%股利可扣抵稅額集中於適用稅率30%以上的高所得者,國庫減少稅收近兆元,已影響財政健全。

他引述證交所1998年到2012年度加權股價指數及成交總金額資料,兩稅合一實施後,即使股東可扣抵稅額100%扣抵,加權股價指數互有起伏,成交總金額也上下波動,顯然稅制因素與國家資本市場長期發展並無顯著連動。

他強調,這次修正僅調整股東可扣抵稅額的計算公式,並自明年元旦起實施,對於實施日前股東已獲配的可扣抵稅額並無影響,也不影響公司帳上的累積未分配盈餘,未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張盛和重申,在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下,股東是以獲配股利淨額的可扣抵稅額,抵繳綜合所得稅,公司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的金額不等同於股東的抵稅權,在企業未分配盈餘前,股東並無實際獲配可扣抵稅額,股東單方面對公司分配可扣抵稅額的期待,並非抵稅權,沒有應保護的信賴利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