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的男女毒蟲!演戲後仍需面對法律制裁…

大成報/
11 年前
【大成報記者曾峻翔/台北報導】臺北市保安大隊第二中隊副中隊洪明泉率小隊長古仁祥、安郁邦、警員潘奕憲、劉偉光、楊政尉、林金德等7人,擔服12月20日20至24時巡邏路檢勤務,於23時20分許在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中正路口執行盤查可疑人車時,發現自小客車(X9X1-XX號)內有濃濃K味飄出,乃請駕駛人吳姓男子靠邊停車受檢。經查同車許姓女子有毒品、詐欺、妨害風俗等多項前科資料。

而吳姓男子經警請其下車接受盤查過程中神情緊張、語調顫抖、眼神飄忽、言不及意,並不斷以嚼食檳榔裝作鎮定,在徵得其同意檢視車內及攜帶物品後,發現駕駛座旁一包七星香煙盒內有兩顆搖頭丸 (淨重0.57公克),於是執行附帶搜索後又在駕駛座中間置物盒內搜出K他命包裝盒一個(殘渣微量無法磅秤),當場查扣,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士林分局法辦。

經查嫌犯吳、許二人係朋友關係,於當晚喝完友人喜酒後相邀續攤,均否認車上被查扣之毒品為其所有,不配合警方執法,經警方耐心詳細說明及相關權利告知後依法逮捕。

許女原本係以關係人身分被請回協助調查,惟至警局後,卻大演哭鬧、肚子痛之橋段,經送醫急救打針後再回隊接受偵查,為了安全請來女警仔細搜身及檢視其攜帶物品,於其包包內搜出安非他命一小包(淨重:0.04公克)及吸食器乙組。警方乃將吳、許二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