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宏志今天發布長篇聲明表示,去年行政院開始草擬「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即俗稱的第三方支付專法)時,網路業者得到被充分諮詢的機會,今年行政院專法出爐,不管個別業者的意見是否被採納,我們對過程都很認同,因而覺得應該完全支持行政院版的最終結果。
他說,專法送進立法院之後,又有3個由立法委員提出的修正版本,詳閱之後也覺得各有所見,基本上不管立法院通過的版本是完整的行政院版,還是交揉其他委員意見,都是樂見其成。
不過,詹宏志指出,「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相關子法的訂定,卻直接交給利益衝突方的銀行公會閉門來訂,網路業者沒有人被諮詢,這當然是極不恰當的做法。由於銀行公會草稿已成,網路業者全都無緣與會,才造成他與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不必要的衝突。
詹宏志說,銀行公會今天發出新聞稿,「衷心建議」金管會改委由第三方支付網路業者訂定法條草案。曾銘宗在回應相關詢問時,只說「非常感謝銀行公會的付出與努力」,接下來就由金管會「接手」了,金管會近日就會找第三方支付業者討論研商。
詹宏志表示,這個回答看似平穩,但卻是不夠也不公正的;銀行公會本來已經擬定所有法條,現在只是不用正式提交,所謂的金管會「接手」,不過就是拿來銀行公會已經訂好的子法底稿,以金管會的名義召開會議。
他說,過去多次上過政府的當,都是宣稱「以後」會找業者提供意見,他不能接受這樣的程序。希望金管會把「接手」來的銀行公會底稿先交給任何網路業者或網路公協會,讓網路業者研商之後提供意見,金管會再徵詢社會其他意見,這樣才能杜絕黑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