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伸: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12/182.公司名稱: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無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4版6.報導內容:「致伸 法人估計今年EPS(元) 每股3.6元」「致伸今年併購Tymphany的效益顯現…10月入股車用電子時碩工業…可望比照Tymphany模式挹注致伸獲利」7.發生緣由:無。8.因應措施:(1)有關媒體對本公司之獲利預估,係屬媒體推估及報導。本公司之營收獲利應以本公司公告數據為準,特此澄清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