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12/172.公司名稱:安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3版6.報導內容:「安國今年1月斥資1.24億元取得鈺寶25.5%股權...阿里巴巴、海爾、國美也共同簽署了O2O(online to offline)協議...並且宣告了2015年銷售400萬台的規則合作目標。」7.發生緣由:近日媒體報導之2015年銷售400萬台的規則合作目標,係轉載自海爾及阿里巴巴在北京舉行體驗會中所共同宣佈之2015年400萬台電視的規則合作目標,非鈺寶或安國2015年營運銷售之目標;目前安國持有鈺寶28.98%之股權,為鈺寶單一大股東,特此澄清說明。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