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12/152.公司名稱:台灣晶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台灣晶技(3042)2014年11月自結營業收入為NTD 82,363萬元(MoM+0.6%,YoY+5.5%),稅前損益為NTD 10,139萬元(MoM+7.2%,YoY+16.0%),稅前EPS為0.33元。累計1-11月自結營業收入為NTD 868,530萬元(YoY+0.0%),累計1-11月稅前盈餘為NTD 101,343萬元(YoY+5.4%),累計稅前EPS為3.27元。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