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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立委2012年曾併選

中央社/ 2014.12.14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4日電)第14任總統與第9屆立委是否合併選舉引發討論,事實上,2012年第13任總統與第8屆立委選舉就曾併選,這也是首度合併選舉。

2005年修憲將立委任期從第7屆起延長為4年,與總統任期一致,但並未配合將第6屆立委任期延長,以致總統任期至5月19日屆滿,與立委任期屆滿日1月31日相差3個多月。

由於選罷法規定,下屆立委與總統選舉必須分別於這屆任期屆滿10天前、30天前完成立委、總統投票,兩項選舉期程逼近,各界對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有期待。

總統與立委選舉合併,有減少選舉次數、避免耗費社會成本、方便選民投票等好處;不過,也有如果現任總統未能連任,新總統等待就職時間過長的問題。

其實,早在2007年就曾有第12任總統與第7屆立委選舉合併與否的討論。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第7屆立委應於第6屆立委任期屆滿10天前、也就是2008年1月21日前完成投票。總統選舉只需在總統任期屆滿30天前,於2008年4月19日前完成投票即可。

中選會當時決定2008年1月12日舉行立委選舉,若總統立委選舉合併於1月12日舉行,距離5月20日新任總統就職,期間長達4個月以上,中選會以看守政府時間過長,且社會對合併選舉無共識,最後決定不合併。

不過,在討論2012年第13任總統與第8屆立委選舉是否合併時,中選會依據當時5場公聽會、民調過半支持,委員會議在沒有人反對、有些人有條件贊成的情況下,通過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

中選會2011年所做民調,55.7%受訪者贊成併選,32.6%贊成分開;內政部當時民調也顯示,60.4%的受訪者贊成併選。

由於過去中選會曾以看守政府時間過長,未通過第12任總統與第7屆立委併選;決定第13任總統與第8屆立委併選時,當時的中選會主委張博雅曾說,憲政空窗期不是委員會開會重點,台灣民主行之有年,就民主「看守期」而言,1個月、2個月或4個月都一樣,中選會不至於擔心有憲政空窗期。

過去也有人主張修憲將立委任期延長2個月,總統與立委選舉就沒有不合併的理由。

不過,就實務面來看,憲法增修條文有倒閣、解散國會相關規定,若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總統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並改選,立委任期重新起算,屆時立委與總統選舉時程不一定相近,恐怕也無法合併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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