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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馬一槍 中國挑戰我司法管轄權

自由時報/ 2014.12.14 00:00
中國人被害要求 台籍嫌犯在中受審

〔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項程鎮/台北報導〕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生效至今已超過五年,對於人員遣返,雙方都遵守「己方人民不遣返」原則,但政府高層官員透露,中方已試圖打破這原則,針對未來如有中國籍人士在台被害,將要求我方同意將台灣籍嫌犯送至中國受審,藉此挑戰及測試我方對兩岸司法管轄權立場有無鬆動空間。

法務部則證實,中方官員確有表達此事,但這屬中方官員「個人意見」,也未要求討論;加上我方不表贊同,雙方並未進行討論。

陸委會:中方說法 不符司法互助

陸委會指出,在我境內發生的刑事案件,我司法機關有充分的管轄權,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也已建立「己方人民不遣返」的原則,對方相關談話並不符兩岸司法互助的實際作法。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是馬英九總統引為自豪的政績之一,於二○○九年簽署生效,並參照國際間刑事司法互助慣例,納入「軍事犯、政治犯、宗教犯不遣返」、「己方人民不遣返」等執行原則;協議並規定「受請求方認為有重大關切利益等特殊情形者,得視情決定遣返」等文字。兩岸之間雖有主權分歧,但在協議內容上仍大致秉持國際作法,尊重彼此司法管轄權。

其中,兩岸當局對於協議中「己方人民不遣返」原則,在過去的五年多來,也不曾出現單方面意圖更動或是調整的動作。

不過,據熟悉兩岸互動的官員透露,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在今年八月中旬率團到中國訪問,八月十四日與中國國台辦官員在北京釣魚台國賓館會晤,國台辦主任助理周寧在會中,就突如其來的對陳明堂表達,中國無法贊同「己方人民不遣返」的原則。

國台辦官員強硬 法務部表態拒絕

據我高層官員透露,周寧對陳明堂說,未來若是發生中國人民在台灣被害事件,希望能遣返犯罪的台灣人民到中國受審。

官員說,陳明堂當時一再表達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中,雙方早已達成「己方人民不遣返」的共識及精神,意即無法接受將台灣嫌犯送到中國受審的事情出現,但據形容,周寧仍不同意陳明堂的看法,而且態度也相當強硬。

陳明堂受訪解釋,當時我方表達希望強化司法互助協議,周寧確實對「己方人民不遣返」的觀點不表贊同,希望未來中國人民在台灣被害,能遣返犯罪的台灣人到中國受審,但此為周寧個人意見。

政府官員評估,中國的司法單位過去也曾多次在不同場合,婉轉表達過類似的看法,但沒有像周寧表達的如此具體明確,加上周寧的層級,也算是中國官方對台灣的對話窗口,周寧的談話似有代表官方定調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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