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討論國寶、幸福人壽的標售方案。
根據金管會的規劃,原則上可能會是2種方式標售,其中一種是1標2,也就是1家壽險公司承接2家問題壽險公司;或者是1標1,為2家壽險公司各標得2家問題壽險公司。
金管會也規畫,給予標得(承接)的壽險業獎勵,包含在計算資本適足率(RBC)的時候,死差益與利差損可以互抵;另針對宣告利率商品,現行金管會規定,宣告利率不得高於區隔資產前12個月移動平均投資報酬率加計2碼(0.5個百分點),可望在加碼的部分予以放寬。
金管會表示,另外新商品送審的案件,可以額外再多給2件,與海外投資的部分,特定項目可以另給額度,為期約5年。
國寶、幸福人壽方面,在計算RBC上,金管會也會給20年的寬容期限,讓買方增資壓力大為降低。
根據金管會的規劃,預計在12月底之前,可以公告標售。明年3月底之前,可以把國寶、幸福人壽標售出去。根據徵詢潛在買家的結果,目前5到10家壽險公司表示有興趣參與標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