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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批黃世銘 遞狀關說法官

中央商情網/ 2014.12.11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14年12月11日電)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洩密案,高院今天開庭,黃世銘說,他去知會總統馬英九是依法而為。告訴人柯建銘則批黃世銘為保有退休金曾向法官遞狀,涉嫌關說。

黃世銘在11月底申請退休,文件已送銓敘部審查,預計明年1月6日正式退休。柯建銘今天出庭前表示,黃世銘為了新台幣逾700萬元的退休(養)金,在9月9日向高院法官遞狀表示,因為本案為二審定讞,相關判決將攸關他的清白,更影響到司法官職位、退休金及執行律師職務的確保。

柯建銘說,本案10月就進行辯論庭,卻一直持續至今,都是黃世銘在拖官司,因為如果在本案在明年1月6日前宣判,黃世銘的退休(養)金就拿不到,所以他才趕緊申請退休,並希望官司拖到1月6日以後再宣判,這樣有關說法官嫌疑。

法界人士指出,黃世銘向法官遞狀是說明自身現況,不算關說,算是正當權益行使。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在去年9月5日司法關說案簽結前就向總統馬英九等人報告,一審被判1年2月;黃世銘為此辭去總長職務;黃世銘及檢方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黃世銘及告訴人柯建銘均出庭。

黃世銘在庭內強調,司法關說屬行政不法,不是刑事不法案件,他知會馬總統及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是依法而為,他帶去的專案報告,沒有正式文號,並舉例他在民國99年8月查出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楊炳禎嫖妓,當時就是以密函給高院首長。

黃世銘說,他沒監聽立法院長王金平、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及時任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僅調閱通聯紀錄,本案卷證有「王金平通訊監察號」為不正確,應是特偵組事務官誤打,建請法官可向台北地院發函調查是否有監聽票;公訴檢察官表示,發函給台北地院與本案黃世銘有無洩密無關,沒有函查必要。

黃世銘表示,原審公訴檢察官依王兆鵬文章指出,檢方在案件偵結後,仍有保密必要,與現行法律有牴觸,也與起訴檢察官見解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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