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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檢涉濫權 盼修法改革

中央社/ 2014.12.10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0日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表示,一起車禍因檢察官濫權認定和解無效,導致被告遭判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卻不處分,希望修法改革弊端。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等人上午陪A先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並公開被告與檢方錄音紀錄表示,A先生開車撞到B小姐,A先生與B小姐簽和解書,捨棄民、刑事告訴,和解金新台幣6萬6000元。

A先生說,民國101年6月30日車禍發生後,他每天都到醫院探視,7月6日B小姐主動提和解,他在朋友陪伴下到醫院與B小姐簽和解書。經兩個多月,接到派出所電話,指B小姐沒和解,並提告過失傷害。

A先生表示,案子到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告知,和解書是B小姐還在醫院所寫,無效,當下讓他感到害怕。檢察官要他收回和解金,否則要捐出去。

律師楊時綱說,民、刑事分開,但檢察官介入民事和解契約認定,當庭要求將和解款項交還被告,明顯逾越權限、干預私權。

高榮志表示,司改會就個案要求檢評會評鑑,結果檢評會竟做成不成立處分。

司改會常務董事林永頌表示,這明顯袒護檢察官,未來不排除向監察院陳情,要求查明。他要求立法院盡速審議民間版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改革現行個案評鑑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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