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董事會改選,公股拿回彰銀董事長指派權,彰銀將不再是台新金的子公司,台新金認為,公股以市場派手法強行奪取,以公權力不當操縱董事改選,台新金失去對彰銀經營權,將使台新金年損失逾100億元,因此在下午向台北地院遞狀,向財政部求償100億元,同時繳付裁判費6722萬元。
據了解,台北地院今下午收到告訴狀後及裁判費後,已於下午立即分案,由風股宋雲淳法官承審。
而今日下午3點半,財政部次長吳當傑及國庫署署長凌忠嫄前去台新金拜會吳東亮董事長,吳當傑表示是就未來彰銀經營及彰銀總經理人選向吳東亮請益,有意禮讓彰銀總座給台新金指派。
對此,吳東亮感謝吳當傑及凌忠嫄來訪,並表示把彰銀經營好是大家共同的目標,但由於台新金目前已因在彰銀董事改選未過半而喪失經營權,並造成重大損失,也已於今天提起訴訟,「本於不在其位不謀其政,這些事情就請財政部多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