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12/082.公司名稱:華興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無5.傳播媒體名稱:無6.報導內容:無7.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11月集團合併營收淨額139,787仟元,103年01-11月集團合併累計營收淨額達1,616,536仟元,103年11月集團合併單月稅前淨利11,467仟元,103年01-11月集團合併累計稅前淨利148,061仟元,集團合併稅前基本EPS為1.25元。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