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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黑猩猩無人權

自由時報/ 2014.12.06 00:00
〔編譯張沛元/綜合5日外電報導〕美國紐約州法院4日針對歷來首見的主張類人猿享有人權的案件作出裁示,駁回動物權倡議人士「法定人格」應擴及黑猩猩的主張,也就是認為黑猩猩無法享有人權,因為黑猩猩沒有能力承擔伴隨享有人權而來的責任。

無法承擔人權帶來的責任

紐約州首府奧巴尼的州最高法院上訴分院由5名法官組成的小組說,儘管動物保護人士宣稱,現年26歲、獨居的公黑猩猩「湯米」(見右圖,美聯社)是「自主性生物」,但「湯米」不可能了解約束人類的社會契約,更不用說黑猩猩無法像人類一樣承擔任何法律義務、受制於社會責任或為其行為負擔法律責任,因此裁定「不適合授予動物人權」。

為「湯米」爭取人權的動保團體是律師懷斯在2007年創設的「非人類權利計畫」,懷斯表示他會上訴。懷斯尋求拯救遭主人拉佛瑞非法囚禁的「湯米」,指稱有自我意識、智慧與移情的黑猩猩,與人類相近到應享有若干人權,以及送到庇護所收容。根據基因定序研究,人類和黑猩猩的DNA的鹼基排列差異僅1.2%,換言之,約有98.8%相同。

動保團體 稱黑猩猩有智慧

「湯米」的主人拉佛瑞對判決結果表示滿意,並說「湯米」已準備送往庇護所。拉佛瑞認為給予「湯米」人權非常荒謬,並自認牠很快樂,居住環境也很棒。拉佛瑞說,「湯米」是合法待在這裡,並非遭非法拘禁。

法官則指出,紐約州明文禁止飼養靈長類動物當寵物,懷斯可以遊說州議會立法給予黑猩猩更多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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