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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翻版/違法關士官 15軍官起訴

自由時報/ 2014.12.0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洪仲丘案翻版!陸軍269旅機步二營營部連劉姓義務役士官,去年4、5月因兩度被憲兵官郭毓龍查獲攜帶智慧型手機進入營區,郭以「插隊也要送進去」,要求連部召開人評會處分,劉被決議實施悔過處分各3天、14天,簽呈從連部、營部到旅部一路違法過關簽核,劉雖是士官,仍被送進禁閉室悔過17天,違反禁閉限士兵的規定,桃園地檢署昨將269旅前旅長楊方漢少將等15名軍官,依非法剝奪他人自由罪嫌提起公訴。

帶手機入營 兩度被查獲

檢方說,劉姓士官去年6月10日被送入269旅禁閉室,至同月27日結束,次日,洪仲丘被送入同1間悔過室,並於次月3日昏迷送醫、4日不治而事件爆發。軍事檢察官調查洪案時,發現劉姓士官禁閉案並簽分他案偵查,後因軍審法修法,由桃園地檢署續行偵辦,查出15人觸法。

被起訴者除少將楊方漢,另有時任269旅的上校副旅長黃天任、上校參謀長黃文啟、中校營長周明裕、少校人事科代理科長戴子偉、上尉連長柯勇羽、中尉憲兵官郭毓龍以及參與人評會作出悔過決議的營部連副連長賴威漢、輔導長王冠杰、排長游鏄瑜、曾韋玟、張易暘、醫療組長張雅雯、少尉陳建智與士官督導長楊政偉。

郭毓龍︰插隊也要送進去

其中郭毓龍在洪案是269旅唯一被法辦的軍官,洪案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

檢方起訴指出,劉姓士官去年4月23日深夜在寢室,被郭毓龍查獲攜帶智慧型手機,且手機有營區內照片,郭表示「這個要關」,要求連長柯勇羽召開人評會,並將決議送至旅部人事科處理,柯雖以劉表現良好且退伍在即,上簽施以罰勤3天暨寫悔過書,但郭找柯說「手機有拍到不該拍的照片,所以要關,就算插隊也要送進去」,柯遂指示副連長召開人評會,決議悔過3天處分,後經旅長同意暫緩執行。

從排長到旅長 都不察批核

去年5月21日深夜,郭突檢再度查獲劉帶智慧型手機,連部再開人評會,決議對劉實施悔過14天處分,劉於去年6月10日被送入禁閉室,並追加先前違規批核的3日,直至同月27日。

過程與洪仲丘案 如出一轍

檢方指出,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禁閉處分僅限義務役士兵,營部連召開人評會時,人事兵提出質疑,但郭毓龍稱曾問過資訊官,指「義務役士官比照士兵」,簽呈依序上呈,從排長到旅長全都不察而批核,除了結果不同,幾乎與洪案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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