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局統計,計程收費後首波舉發的欠費約20萬筆,金額新台幣6000多萬元;其中,50元以下小額欠費有12萬多筆,金額236萬多元。
高公局統計,給予50元以下小額欠費兩週勸導期,結果仍有超過10萬筆未繳。
高公局說,依目前規費法,欠繳國道通行費,須累積欠費達7500元時,才會依法強制執行,歷來強制執行案件只有400多件。
另民國101年立委提案通過修法,將欠繳國道通行費罰鍰從3000元至6000元,降為300元;高公局認為,對部分小額欠費者來說,更不在意。
高公局已著手研究將欠繳國道通行費強制執行門檻降低,讓欠費者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