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5)日通過司法院擬具的「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將特別偵查組改設於高等法院檢察署,以解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無法救濟的問題。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會後轉述,現行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的規定,是在95年2月3日修正公布的「法院組織法」時所增訂,但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所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因無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導致無法再議情形,欠缺內部監督機制,因此修法。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5)日通過司法院擬具的「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將特別偵查組改設於高等法院檢察署,以解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無法救濟的問題。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會後轉述,現行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的規定,是在95年2月3日修正公布的「法院組織法」時所增訂,但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所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因無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導致無法再議情形,欠缺內部監督機制,因此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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