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有友人未呼救 不起訴
李男出庭時說,當天小婷約他去家中,進門後就跟小婷的女性室友、男性友人在房間床上喝酒聊天,喝沒多久,小婷說她心情不好,主動抱他親他,他未拒絕,後來小婷的女室友、男友人先去睡覺,他也在一旁休息,半夢半醒間,小婷撲上來抱他要求親吻,2人發生性行為。
李男說,2人嘿咻時,女室友、男友人都沒醒來,小婷的小孩也在房內角落睡覺,完事後2人還在床上聊天,等天亮後,小婷前夫前來,小婷也未提及此事。
小婷聲稱,是李男主動親她摸她,覺得2人是朋友沒差,後來李開始脫衣她試圖推開李男,但沒有用激烈手段抗拒,另當時朋友在廁所嘔吐,她沒有呼叫朋友。
檢方認為,小婷雖稱酒醉,但能意識到女性室友在廁所嘔吐,且知道李男使用手及性交過程,還清楚記得用手推李男肩膀,可見發生性行為時,小婷並未因酒醉意識不清,由於事發未積極抵抗,事後也未立即報警,指控性侵證據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