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業公會「歐洲塑膠」(PlasticsEurope)表示,塑膠袋的減量規令可能會導致各會員國的立法標準不同,最後可能造成其他塑膠包裝產品遭禁。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21日達成協議,會員國必須制定塑膠袋減量的政策,不過只針對厚度不到0.05公釐的塑膠袋,因為這類塑膠袋很難再利用,很快就會成為廢棄物。
這項協議要各會員國在兩項實施方式之中擇一,也就是在2019年前每人每年平均減少使用90個輕量塑膠袋,或者是選擇在2018年起強制收費。
根據歐洲理事會的聲明,這些減量目標可望「降低亂丟塑膠袋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同時也是在宣導減少浪費的觀念」。統計顯示,2010年,歐盟公民平均每人每年丟棄了176個單次使用的塑膠袋。
根據這項新協議,會員國也可以自行裁量是否全面禁止塑膠袋。不過,「歐洲塑膠」表示,此舉違反貨物自由貿易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