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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性平 女警將不強制穿裙

自由時報/ 2014.11.28 00:00
現行規定:夏季應著裙裝

〔自由時報記者鍾麗華、徐聖倫、謝佳君/綜合報導〕依現行規定,女警在夏季應穿裙裝,實務上雖未強制,但條文內容被質疑違反「性別平等」原則,行政院院會昨通過「警察服制條例修正草案」,刪除女警穿著裙裝的規定,新修正草案也授權內政部進一步修法,規定女警可穿長褲;本草案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才能實施。

實務雖未強制 條文涉歧視

行政院表示,為落實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警察服制條例修正草案」刪除警察制服制式說明書,並將警察制服式樣及應配戴的標示,授權由內政部進一步訂定。

行政院強調,為落實消除對婦女相關歧視規定,未來只能依「工作導向」規定穿著,不能再硬性規定女性穿裙裝,首波適用警察、消防、海關,未來計劃推行到各級學校,不再規定女學生只能穿裙子。

據了解,目前各警察機關實務上早已沒有硬性規定女警在夏季著裙裝,但因女警的禮服設計成裙裝,而根據《警察服制條例》規定,參加本國或友邦大典及宴會、晉謁總統或友邦元首、正式訪問或回訪友邦文武官員、參加警察各種重要典禮或校閱部隊,都須穿禮服,這時就是裙裝了。

政院推修法 還想解放學校

至於各級學校的女生裙裝解放,私立稻江護家校長朱燦煌認為,該校講求美姿美儀,制服已是傳統,受學生和校友喜愛,招生簡章也有相關規定,學生可自行選擇,相關裙裝的鬆綁,未來應不會管到學校,若有必要,會再做全校調查。

景美女中學務主任江信良說,該校早已沒有冬令或夏令服裝的穿搭規定,學生可以自由穿搭,夏天可穿冬天的制褲,冬天也可穿夏天的短裙,學校認同教育價值就是應多元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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