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性平 未來不得強制女警著裙裝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11 年前
根據現行規定,女警在夏季必須穿著裙裝,被質疑有性別歧視之嫌。為此,行政院會今天(27日)通過「警察服制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刪除相關規定,未來女警不用再強制著裙裝,不但方便執勤,也大大落實性別平等。

夏天時,民眾在街上不時可見到穿著裙裝的女警值勤,外界批評強制女警穿著裙裝有違性別平等。

由於政府已將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變成國內法,為了落實相關規定,行政院會27日通過「警察服制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刪除警察制服制式說明書,並將警察制服式樣及應配帶的標示改由內政部訂定,內政部將進一步修正,規定女警可著長褲。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說:『(原音)這條修正草案主要是因應性別平等,關於女性警務人員服裝部分的修訂。』

行政院日前發布新措施,將落實消除對婦女相關歧視的規定,未來只能依工作導向規定穿著,不能再硬性規定女性穿著裙裝,首波適用的就是警察、消防及海關等警務人員,未來也打算推行到各級學校,不可再規定女學生穿著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