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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足光纖出租 台電取得特許執照 預定年底前公開標租

NOWnews/ 2014.11.19 00:00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台電公司申請將有餘裕的備用光纖電路出租電信相關業者,今(19)日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式核發特許執照後,正式跨足光纖出租業務,預定今(2014)年年底前公開標租,踏出經營電信事業的第一步,並將挹注營收,提升經營績效。

為提升經營績效,活化並創造資產價值,台電申請在不影響供電安全的前提下,將有餘裕的備用光纖電路出租給電信相關業者,除可增加公司收益,同時配合國家「寬頻數位匯流網路」公共建設,將東部地區及南投-花蓮間東西向的骨幹網路釋出,促進國內電信服務產業的發展,並可望間接降低電信資費。 台電指出,取得執照是踏出經營電信事業的第一步,由於光纖電路並未銜接至一般民眾,目前尚無關所謂的最後一哩。

台電初期規劃以第一類及第二類電信業者(固定通信業、行動通信業、有線電視業、網路資料中心者等) 為出租對象,並針對電信市場的需求,先釋出東部地區(花蓮-台東)、東西向(南投-花蓮)的骨幹網路及台北、花蓮、南投的局部區域網路約407公里光纖,每一區段網路至多可同時出租給3家業者。

後續台電將配合業者的需求,再向NCC申辦擴充經營範圍,將全台可提供既有備用的8900公里光纖出租,屆時營收將有倍數的成長。

台電指出,自去(2013)年3月28日提出申辦經營「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NCC今年1月21日核發籌設同意書,台電在2月7日辦理公司營業項目變更登記,正式將「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納入經營範圍,並在5月7日提報經營光纖電路出租業務「營業規章」及「服務契約」送審,終於在11月5日經NCC審核通過,並於今日獲發經營特許執照,正式跨足光纖出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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