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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鉛危害生育 104年新法上路

中央社/ 2014.11.15 00:00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5日電)勞動部職安署今天表示,因重金屬鉛易導致女性流產,因此明年起將要求與鉛有關的廠商業者,評估其工作可能暴露的鉛濃度,以避免女性勞工因鉛危害生育權益。

勞動部說,近期已研擬「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納入保障,雇主必須對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的工作,採取危害評估、控制及分級管理措施,否則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明年元旦起實施。

勞動部職業安全署署長傅還然說,目前科學證據顯示重金屬「鉛」有蓄積性,人體若吸入易殘留體內,若女性懷孕時體內含有鉛,恐影響胚胎發展,嚴重甚至流產;因此,職安署訂定這項辦法,避免女性勞工從事與鉛密切接觸的工作。

傅還然說,未來與鉛有關的工作,像是鉛蓄電池工廠等雇主,都必須評估工廠內的製程內容,再依各個工作可能暴露的鉛濃度進行高、中、低濃度等分級管理,雇主必須盡量讓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在鉛危害較低的崗位工作,保障其生育權益。

傅還然進一步指出,未來若有更多科學證據顯示,有其他物質也會對母性健康產生危害,也會逐步擴大實施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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