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經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救出翁姓被害人,發現詹嫌另外從事多起類似不法行為,專案人員經5個多月長期跟監、蒐證,查知詹○旻集團多次在新竹、苗栗地區強押欠錢之被害人並毆打、電擊,甚至到被害人經營之檳榔攤砸店恐嚇,多位欠錢小姐因遭受強餵麵包蟲及狼牙棒毆打之迫害而逃到高雄、屏東等南部地區躲避。詹○旻等人恃強凌弱,危害鄉里惡性重大。
經本局報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核列首惡詹○旻為治平對象,會同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動員30餘名警力分別於新竹、嘉南等多處拘提、搜索,計逮捕首謀詹○旻等8人到案,起獲狼牙棒、藍波刀、木棒、帳冊、本票(新臺幣數百萬元)及電腦等相關涉案事證,一舉瓦解該不法暴力討債、重利暨人口販運集團,全案依涉嫌殺人未遂、毀損、人口販運、重利、恐嚇取財、組織犯罪等罪名,移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