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欣科:公告本公司之海外子公司AP Parpro Inc資金貸與他人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公告標準。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3/11/1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Parpro (Nevada), Inc.(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同屬母公司(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100%股份之海外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2757(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5653(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4348(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0001(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需要。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928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66855.計息方式:年利率2.5%。6.還款之:(1)條件:貸與期限一年,於到期日前還款。(2)日期:貸與期限一年,於到期日前還款。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43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76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係原資金貸與即將於103/12/11到期,董事會提前於103/11/11重新授權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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