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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冠通訊:更正103年8月及9月申報之資金貸與明細資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10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11/102.公司名稱: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a.更正103年8月及9月份資金貸與明細表申報之資訊:(單位:仟元) 新增編號 貸出資金之公司 貸與對象 資金貸與金額 1 冠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0 2 華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000各子公司資金貸與金額合計更正前後說明: (單位:仟元) 更正前 更正後 $ 0 $ 4,000其餘資金貸與明細申報內容請詳閱公開資訊觀測站。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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