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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光: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新日光文教基金會」(名稱暫定) 捐贈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04 00:00
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3/11/042.捐贈原由:為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並為人文、公益性教育事業及環境之永續發展貢獻心力。3.捐贈金額:擬捐贈200萬元成立「新日光文教基金會」(名稱暫定)並於成立後再捐贈200萬元予該基金會,合計共捐贈400萬元。4.受贈對象:新日光文教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捐助設立之基金會。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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