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長趙紹廉表示,新北市有29萬2102輛車輛申請金融或電信業者代繳路邊停車費服務,但民眾常忘記已辦理停車費代扣繳而再持單至超商等代收據點臨櫃繳費。
他表示,根據統計,重複繳費件數近3個月來,每月平均高達5260件,除造成民眾須辦理退費的困擾外,也增加不少行政作業。
趙紹廉說,為提醒已辦代繳民眾不要再重複繳費,明天起在停車繳費通知單上第一段條碼處,加印「本車已辦代扣繳服務,請勿重複繳費…」等文字說明。
交通局表示,路邊停車場管理員開單時,由開單PDA設備自動比對車號,經比對結果屬具代繳停車費服務的車號時,通知單上第一段條碼處即改印提醒語。
交通局強調,已辦停車費代扣繳的車主所收到停車繳費通知單無第一段條碼,各超商等代收據點即不受理持原單繳費,如申請人收到代繳業者通知「代繳失敗請自行繳款」訊息時,車主可利用交通局路邊停車費查詢服務網或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超商多功能訊息機補印繳費單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