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2011年發生福島核災,台灣開始針對日本輸入的8大類食品,包括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與海草類等,在邊境採100%逐批查驗輻射量;同時也禁止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個縣所生產製造的食品進口。
不過,環保團體過去一直批評政府對於日本進口食品把關鬆散,不足以保障國人健康。食藥署代理署長姜郁美29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已經在28日預告新增4項食品類別,包括「茶類製品」、「糖果」、「餅乾」與「穀類調製品」,必須檢附輻射檢測報告、官方證明才能申報查驗。
姜郁美說:『(原音)我們在10月28日做了一個預告,對於日本進口的食品,必須附產地證明;對於某一些產品我們也要求要有輻射檢測的報告,這是預告60天,蒐集各界的意見。』
食藥署表示,預告60天內,將廣泛收集外界意見,只要沒有異議,預告期滿即會逕行公告,新制最快明年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