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空城!大陸漁工少近9成 岸置中心待轉型挨轟蚊子館

NOWnews/
11 年前
記者簡怡欣/綜合報導

針對媒體刊載「大陸漁工少了 岸置中心淪蚊子館」,農委會漁業署今(27)日表示,因大陸沿海地區薪資所得提升,大陸船員受僱來台人數逐年銳減,漁業署已採取放寬漁港暫置碼頭區域範圍,增加大陸船員活動空間,大陸船員不再集中安置於岸置處所,降低與外籍船員在漁港區域內生活與活動空間上差異,並研議辦理岸置處所轉型利用。   漁業署指出,90年間基於人權考量為解決中國大陸船員海上船屋問題,漁船主僱用中國大陸船員政策調整為「境外僱用、境外作業,過境暫置」,即船員僅得在12浬境外協助漁船主作業,進入境內水域,即須直接將船員送至岸置處所安置,或於漁港暫置碼頭區原漁船暫時安置。

漁業署表示,基於政策原則下,陸續於宜蘭縣南方澳漁港、基隆市八斗子漁港、新竹市新竹漁港、台中市梧棲漁港、屏東縣東港漁港、宜蘭縣大溪漁港等六處漁港興建中國大陸船員岸置處所,安置人數近2,600人,另於其他58處漁港設有暫置碼頭區。

據漁業署統計數據顯示,近海漁船僱用中國大陸船員,在94年間達最高約9千餘人,當時外籍船員約1千餘人,在中國大陸船員採取封閉式的嚴格管理,及中國大陸沿海地區薪資所得提升情況下,中國大陸船員受僱我漁船船主人數逐年銳減,至目前為止,中國大陸船員僅剩1千5百餘人,外籍船員增加至9千餘人。

漁業署指出,考量兩岸政策已開放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及個人旅遊,再加上同船主如同時僱用中國大陸船員及外籍船員,其中依就業服務法引進的外籍船員在港可自由活動,中國大陸船員卻僅能在暫置場所內有限區域活動,為降低雙方活動範圍差異性,有關中國大陸船員岸置措施已調整為原船暫置,並放寬暫置碼頭區域範圍,以增加中國大陸船員活動空間。

漁業署表示,從102年10月22日起推動前鎮漁港劃設中國大陸船員原船暫置區域,擴大該暫置區域範圍至全港區水域及碼頭區域,遠洋漁船所僱中國大陸及外籍船員均居住於原漁船,該擴大暫置區域內的商家及碼頭區域,可供中國大陸船員購物、飲食及休憩活動,拉近中國大陸船員與外籍船員進港期間的居住及活動區域範圍差異性,大陸船員普遍反映良好。

漁業署重申,有關宜蘭縣政府擬將該岸置處所轉型為「國際漁撈人員休閒住宿中心」,由外籍船員與中國大陸船員共同使用1節,由於中國大陸船員為「過境暫置」僅能在岸置處所內活動,除船主領出至整補區協助漁事整補、申請外出就醫、或隨船出海外,不得擅離岸置處所範圍,而外籍船員在港區可自由出入,恐加深中國大陸船員不公平待遇之感受,已請宜蘭縣政府應先行完成劃設暫置碼頭區,並擴大該暫置碼頭區範圍,將該岸置處納入,同時提供中國大陸及外籍船員餐飲、娛樂、休閒及由船主選擇供船員住宿等功能使用,縮減中國大陸船員與外籍船員進港期間的休憩及活動區域差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