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10/242.公司名稱:凌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為因應本公司與台灣威世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合併後,本公司為消滅公司,台灣威世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為此,本公司103年10月24日股東臨時會已決議通過該合併案、終止櫃檯買賣案、撤銷公開發行案及本公司解散案。本公司將依法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終止櫃檯買賣,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公開發行,並於合併基準日依法進行解散。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