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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型肝炎 多採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

華人健康網/記者洪毓琪/台北報導 2014.10.20 00:00

「我現在沒有錢、藥吃不起該怎麼辦?可以先停藥嗎?」這是許多B肝患者在治療時常有的困擾。肝膽腸胃科醫師表示,現行健保制度對於口服抗病毒藥物的給付上有一定的限制。導致許多給付期滿後,仍需持續服藥的患者,因經濟因素無法支付藥物費用,而擅自停藥,將會影響治療效果。

現行B型肝炎治療當中,依據使用方式、頻率不同,分為每週注射1次的長效型干擾素、以及每天口服抗B型肝炎病毒藥物2種方式。

高雄長庚醫院肝膽腸胃科胡琮輝醫師表示,現行B型肝炎治療當中,依據使用方式、頻率不同,分為每週注射1次的長效型干擾素、以及每天口服抗B型肝炎病毒藥物2種方式。但由於多數患者對於施打針劑的治療方式以及副作用,仍存在一定的恐懼感。因此,在臨床門診中,採用口服抗病毒藥物的患者,占絕大多數。

口服抗病毒藥物與干擾素治療,各有優缺點

一般而言,B型肝炎治療的目標約可分兩種:對E抗原陽性患者,治療目的在使E抗原消失,E抗體出現,且病毒複製降低到一個程度。對原本E抗原陰性的慢性B型肝炎患者,治療的目標則放在讓表面抗原消失,但這是一個不易達成的目標。雖然口服抗病毒藥物與長效型干擾素相比,在服用上較為容易、便利性較高,

降病毒效果能力及讓肝功能恢復正常的效果較為顯著。不過,口服抗病毒藥物的作用機轉為阻斷B肝病毒DNA合成所需的聚合酶、抑制B肝病毒的生長與複製。雖然在服藥期間,病毒量可以顯著的下降。但與干擾素相比,口服抗病毒藥較無調節免疫系統功能,故較欠缺驅動免疫系統清除B型肝炎病毒的能力。口服抗病毒藥物需要更長期,甚至終生的治療來達成治療目標。兩種治療方式,各有優缺點。

健保給付有限制 若需長期治療藥物費用可能成負擔

目前健保對於口服抗病毒藥物的給付規定是每次只有3年,每位患者終生有2次療程。1口服藥需每日服用,若在健保給付期結束後,未達成治療目標的患者,理論上需持續服藥控制,以避免B型肝炎病毒復發,因此也增加患者額外的經濟負擔。因此,長處方的3年口服抗病毒藥物是否恰當,一直是醫界討論的爭議點。

任意停用口服抗病毒藥物,恐因短時間內病毒大量複製反彈,誘發急性肝發炎,甚或猛爆性肝炎發生。

擅自停用口服抗病毒藥物 小心病毒反彈風險

胡琮輝醫師強調,在B肝病毒未受控制前,若未遵從醫囑,任意停用口服抗病毒藥物,恐因短時間內病毒大量複製反彈,誘發急性肝發炎,甚或猛爆性肝炎發生,而危及性命安全,不可不慎。此外,如果患者忽視其嚴重性,未加以治療,在肝臟受病毒影響持續慢性發炎的情況下,恐使肝臟組織逐漸纖維化,增加肝硬化、肝癌發生的風險。

長效型干擾素療程固定 為另一種治療考量

雖然與口服抗病毒藥物相比,需每周固定施打針劑的長效型干擾素方式,便利性較低且會有副作用產生的可能性,但仍有其優點存在。但干擾素除了有助抑制B肝病毒複製的特性外,還有持續調節免疫系統的作用,有助於達到降低病毒量複製、及清除B肝病毒的目的。

胡琮輝醫師提醒B肝患者,為讓治療有更好的效果,在決定使用何種治療方式前,應多與醫師討論,評估各種療法的可行性與成果較為適宜。

最重要的是,在使用干擾素注射半年至1年後,有較高的E抗原或表面抗原消失率,即使在干擾素療程結束後,也較不易出現病毒量快速反彈回升的現象。另外,干擾素注射1年的治療期程較為明確,對於B肝患者來說,尤其是對有生育壓力的年輕夫妻而言,是另一種選擇。此外,若在第一次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失敗後,第二次治療也可以考慮改用干擾素治療。最近一些零星的研究也指出,序列性的口服抗病毒藥物接續長效干擾素治療,或許會有更佳療效,但仍待更多研究來證實。

【醫師小叮嚀】:

最後,胡琮輝醫師提醒B肝患者,B型肝炎治療是一段漫漫長路。目前尚無一個完美的治療方式。惟干擾素治療仍有少許禁忌症,為讓治療有更好的效果,在決定使用何種治療方式前,應多與醫師討論,評估各種療法的可行性與成果較為適宜。

文章連結 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248/2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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